《中国影视蓝皮书》是由北京大学影视戏剧研究中心与浙江大学国际影视发展研究院合作推出的年度“影响力影视剧”案例报告,由北京大学陈旭光教授与浙江大学范志忠教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影视蓝皮书2022》为蓝皮书系列丛书的第五套,今年是蓝皮书评选活动的第五年。五年间,影视蓝皮书系列承担起了见证“年度影像发展史”、分析“年度影响力”个案、架通产学研一体化的桥梁等重要作用,在学界业界和社会上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
在新书首发仪式上,陈旭光对《中国影视蓝皮书》的历史、发展和未来做了主旨报告。他认为,中国电影进入“互联网+”新时代,以短视频营销等为代表的新型媒介影响着中国电影的生产与传播,而中国电影代际导演也呈现出老中青共同奋进,共建中国电影的格局。总体来讲,新主流电影与想象力消费类电影共同并行是近年来中国电影发展的重要现象。电视剧方面,新主流电视剧探索单元剧的叙事策略,具有宏大叙事的开拓精神,尝试以小人物视角来展现时代巨变,创新乡土人情的新风貌。产业方面,剧场模式发展强势,网台共生关系形成。
据悉,2022年度“十大影响力电影”与“十大影响力电视剧”评选工作暨《中国电影蓝皮书2023》《中国电视剧蓝皮书2023》的编撰工作,也已于1月3日正式启动。今年,《影视蓝皮书2023》将以“影响力”为关键词,经过三轮严格筛选,选出“2022年最具代表性的10部电影及电视剧作品”。评选先由影迷剧迷在线上进行大规模投票,从40部初名单中评选出各30部影视作品,再经北大、浙大的学生代表选出20佳,最后综合全国50位影视学者、评论家的意见决定最终的十佳作品。
《影视蓝皮书2023》将以评选出的十佳作品为个案,深入剖析中国电影、电视剧行业年度10大重要现象,归纳2022年度中国影视产业创作与发展的特征和规律,以此见证并推助中国影视创作的质量提升、影视产业的升级换代与电影工业美学的理论建构。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